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珠海,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里,我市日前启动了《珠海经济特区法治政府建设条例》的立法工作。开展立法协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论述的实际举措。这次市法制局专程来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是对协商民主的又一尝试。
座谈会上,陈利浩委员认为,地方立法不能与上位法有抵触,立法不能减损公民权利也不能随意增加公民义务。彭仿营委员建议立法建设法治政府应做到管好领导干部的嘴,防止以言代法,管好红头文件防止以章代法等。张金宝委员则认为立法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的发展,激发社会活力,地方立法过多过滥,容易束缚人们的思维和手脚,不利于地方发展,因此建议立法要慎重,慎用立法权。陈洪信委员则建议在条例中增加 法院审理民告官案件时,政府部门的法定代表人应出庭应诉 等条文,这样才能给政府部门领导形成震慑,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还有委员建议要对全市各部门发的红头文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与法律有抵触的要废除。
市政协副主席邓锐明表示,开展立法协商,拓宽了民主政治的宽度和广度,政协和政协委员要提高立法协商的责任感,认真提出好意见,进一步提升立法协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市政协秘书长何仲文参加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