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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家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 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是如何认定的

2022年10月13日  成都房产建筑纠纷律师   http://www.zhhfdcls.com/

 张彬,成都房地产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老人家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

  在对房屋进行租赁的时候,一般来说都会签订租房合同,这样是为了双方约定的事项对彼此来说都有一定的约束力,在与老人签订租房协议的时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老人家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




  一、老人家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

  1、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3、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和其它费用。


  4、明确租金标准、租赁期限、房租支付时间和付款方式 ,并要求出租方提供租金收据。


  5、应对能否转租做出约定;对提前终止合同是否违约做出约定;对房屋维修做出约定。


  6、要明确违约和违约的补偿标准。


  7、入住前检查屋内家具、电器、其他设施的好损情况,并约定维修。


  二、租房合同中对押金的约定

  房客通常不会像对待自己的财产一样爱护那些租来的东西。所以,押金就是对租房人的一种制约。


  押金的金额一般是两个月的租费,这是因为:


  如果租房者付不起一个月的租金,房东可以从押金中抽出这个数额的钱。


  如果在租用到期时,有任何重大的破损发生,房东可以使用剩余的押金作补偿


  为防止到退房时双方对房屋的原始状态有分歧,租房者应该在租约签订之前做好预防措施。应该好好看看整个房间,检查任何可能有问题的地方。


  三、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对此做了明确的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租赁期限;


  房屋维修;


  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


  其他约定。


  其次,房屋租赁当事人还应当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房屋被征收或者拆迁时的处理办法。


  以上就是整理的老人家签订租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关知识,相信大家在阅读之后,一定会有自己的见解,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我们需要看注意什么,这样在签订以后才可以避免一些麻烦的发生。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





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是如何认定的

  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房子是非常重要的,是一家人的安家之所,但是有时候面临要拆迁的问题,非居住用房就有不同的补偿标准,接下来就跟随一同来了解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是如何认定的以及非居住用房包括哪些吧。




  一、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是如何认定的

  1、原始设计为非居住房屋,延续至拆迁时仍作为非居住房屋使用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2、公房承租人与所有人签订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建立了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关系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3、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作职工或者职工家庭居住使用的除外;


  4、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在2001年11月1日以前,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营业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在2001年11月1日以后,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未经市或区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变为非居住用途的,不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二、非居住用房包括什么

  除房屋类型表明为;住宅;外的房屋通常为非居住用房,一般包括:


  工业、交通、仓储用房,商业、金融和信息用房;


  教育、医疗卫生和科研用房;


  文化、新闻、娱乐、园林绿化、体育用房,机关事业办公用房;


  军事用房;


  其他用房。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中途存在房屋用途改变行为的房屋性质的认定,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房地产权证记载的权利人为单位,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但原始设计为居住房屋以及实际用于职工或者职工家属居住使用的除外


  始设计为居住房屋,经市或区县房地局批准居住房屋改为非居住用途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已经以居住房屋作为经营场所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以认定为非居住房屋。


  三、拆迁非居住房屋时如何确定货币补偿金额

  非居住房屋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确定,不适用最低补偿单价标准和价格补贴。


  拆除未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


  拆除公有出租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2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拆除房管部门代管的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80%。


  拆除房管部门代理经租的宗教团体所有非居住房屋,对所有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被拆除房屋的市场评估价×100%;对承租人的补偿款为:货币补偿金额=市场评估价×80%。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居住用房与非居住用房是如何认定的有关的内容,相信您阅读了以后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认定是否属于居住用房或是非居住用房时,需要分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的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