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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提高我市物业管理地方立法质量,贯彻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原则,我局与市建设局于5月15日、16日两日联合召开了为期两天的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论证会。
会议邀请了市政府法律顾问以及我市物业管理方面的有关专家,对正在制定中的《珠海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逐条论证。讨论中,与会人员对草案的每一个条文从法律依据到实践操作的必要性、可行性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研究,并作出了相应修改和调整,大大提高了草案文本的质量,对我市物业管理条例的立法具有积极促进意义。
自去年开始,我局为了进一步提高地方立法质量,遵循民主、开门立法的原则,对每一项地方立法项目都采用了集体讨论的形式。立法论证会一般由我局局领导、各科室领导、法规科的全体工作人员、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及有关专家一起参加,采取集体讨论的办法,对立法项目的草案文本进行逐条讨论、修改、定稿。这一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局立法工作的工作量,但对提高草案文本质量、增强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法制意识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我市物业管理立法是今年地方立法工作的重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局将在此次论证会的基础上,尽快对草案进行修改、定稿,按法定程序报送审议,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供可靠的法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