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建筑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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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常规性的公共服务有哪些?
2014年9月5日
成都房产建筑纠纷律师
http://www.zhhfdcls.com/
1.绿化管理;
2.车辆道路管理;
3.环境卫生的管理;
4.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
5.房屋设备、设施的管理;
6.房屋建筑主体的管理及住宅装修的日常监督;
7.配合公安和消防部门做好住宅区内公共秩序维护和安全防范工作;
文章来源:
成都房产建筑纠纷律师
律师:
张彬
[成都]
北京惠诚(成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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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www.zhhfdcls.com/news/view.asp?id=795580499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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