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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2015年4月1日  成都房产建筑纠纷律师   http://www.zhhfdcls.com/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建设厅(建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建设局,建设部机关各单位、直属各单位:
  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国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树立榜样,弘扬正气,人事部、建设部决定今年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分配
  (一)评选范围
  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系统的企业、事业单位。
  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范围是:在建设系统所属的城乡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科技教育、园林风景等岗位工作满四年以上的从业人员。
  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评选。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全国建设系统先进集体200个,评选全国建设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8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