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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业主是否需要交电梯运行费 业主维权的误区

2021年9月8日  成都房产建筑纠纷律师   http://www.zhhfdcls.com/

  张彬,成都房地产纠纷高级律师,现执业于北京惠诚(成都) 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一楼业主是否需要交电梯运行费

  核心内容:高楼大厦最能体现城市化建设。电梯房已是非常常见,作为一楼业主,是否需要缴纳电梯运行费用呢一楼业主和开发商、物业公司如何避免纠纷呢下面为您介绍。

  住宅楼电梯直通地下车库,一楼业主是否应缴纳电梯运行费:这一问题成为不少物业公司和业主争议的焦点。根据《关于〈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有关条文的应用解释》的通知中明确,住宅底层的业主不承担电梯运行费。这主要是从一楼业主本来就不搭乘电梯考虑。但近年来的实际情况是,一层有车业主往往也使用电梯直达地下车库。交,还是不交,这成了一个问题。

  最近,上海某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新接盘一小区,该楼盘属于上海中心地段中高档楼盘,除了临街的几幢高层一、二楼为非居房外,靠小区中心的高层楼栋内的电梯都直通地下车库。开发商与业主的房屋预售合同中有明示。当初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在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成本预算报有关部门审核时,高层一楼也同样收取电梯运行费,有关方面也未提出异议。

  为此,物业公司在该楼盘业主进户时按统一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电梯运行费,此时矛盾骤起。

  小区内,个别一楼业主认为:;走一层就好了,不一定要搭乘电梯。;对于物业费中包含的电梯运营费提出质疑,他们认为:一楼业主本来就不搭乘电梯,竟然要和高层业主缴同等的电梯运行费,太不合理。而上海市的相关规定中明确,住宅底层的业主不承担电梯运行,他们表示,小区虽有地下层,但并不住人,一层就是规定中的;底层;。

  而物业方面则认为,一楼业主不应;特殊化;。随着新式楼盘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地下车库的大面积开发,原本只抵达一楼的电梯,大都向下延伸,直达地下层,家住一楼的业主,一定程度上成为电梯使用者。何况,开发商在预售房屋时对房屋的结构状况履行了告知义务,对物业管理服务费作了明示,有关管理部门也审核通过。

  争议不休,个别一楼业主将此情况向当地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答复业主将此情况作一调查,会同有关方面研究解决。

  实际上,据了解,在实施收取电梯运行费的小区中,各有各的做法。

业主维权的误区

  核心内容:物业法规逐渐完善,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是业主的正当权利。但一些业主;维权;活动明显走入了误区。主维权应走出误区,下面由的为您介绍业主维权中常见的误区,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业主委员会全能

  因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活动应是在物业管理活动的范围内,而不应该超出这个范畴。业主委员会超出职权范围的活动,不受支持和法律保护。

  二、业主委员会选举;政治化;

  业主大会上的投票表决和选举业主委员会可以谈;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不应把此选举权概念政治化,认为是宪法法律所规定和保护的政治权利,这有悖于物业管理的立法本意。

  三、方只有物业公司

  有业主发现楼上厕所漏水影响自己生活,就理所当然认为是物业公司的事;有业主对窗外交通的噪声忍无可忍而叫来了物业公司。实际上引起纠纷的方分别是邻居和交通建设管理公司,搞清楚方到底是谁,才有助于纠纷的更快解决。

  四、;公德意识;不重要

  对小区的爱护是业主共同的利益,而不是物业公司的事。我们对小区环境要共同维护好,需要有公德意识。公共部位的地面脏了,有可能只是某些人不注意造成的,我们怎么从自身做起,去爱护小区环境大家都要有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

  五、要;低价格;的;高服务;

  物业服务是有偿服务。业主要从市场经济规律分析物业管理的得与失,而不是一味地片面追求好的服务,而不愿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或是一厢情愿地压低价格,这样只能造成物业公司的低质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