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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等13城试点集体用地建设租赁住房

2018年4月3日  成都房产建筑纠纷律师   http://www.zhhfdcls.com/

  28日,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可以增加租赁住房供应,缓解住房供需矛盾,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建立健全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有助于拓展集体土地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有助于丰富农村土地管理实践,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城镇化进程。

  方案中明确了试点地区的具体要求,把握“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为方向,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集体土地不动产登记,健全服务和监管体系,促进建立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土地利用规划,以存量土地为主,不得占用耕地。

  同时,试点地区探索租赁住房监测监管机制。集体租赁住房出租,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租赁合同约定,不得以租代售。承租的集体租赁住房,不得转租。探索建立租金形成、监测、指导、监督机制,防止租金异常波动,维护市场平稳运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

  针对试点方案,严跃进进一步分析认为,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的试点还将产生三方面积极效应,“第一是有助于发挥此类集体建设用地的价值,租赁市场的发展成为盘活此类用地的一个很好渠道。第二是通过发展正规的租赁市场和产品,也有力地打击了此类区域部分小产权房等租赁行为。第三是通过发展租赁市场,形成更为科学的社区建设,有助于此类区域后续规划。”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认为,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需要政府及市场共同努力,提供更多房源,提高租住质量和居住体验,提升租赁权益,才能真正培养起国民的租住观念,实现“租购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