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房产建筑纠纷律师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租房知识

租房者警惕房东不良陷阱

2016年8月30日  成都房产建筑纠纷律师   http://www.zhhfdcls.com/
个人出租房要缴七种税 租房者警惕房东不良陷阱

开广告公司的孔先生今年以每月2000元的价格,租下了一套民房做经营场所。哪知到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时才知道,必须由房东缴纳税款后,拿到租房发票才能办理。由于房东不肯掏钱,孔先生只好再掏3600元钱替房东缴了一年的税。
年初,孔先生原来办公地的租赁合同到期,就在某住宅小区租了一套150平方米的房子作为办公地点。与房东谈好的价钱是房租每个月2000元,预交了一年的房租24000元。几天后,孔先生到历下区地税分局办理税务